金融监管总局: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强化资金管理 对放贷资金实施专户管理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 发布日期:2025-01-17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微商机区域:全国
  • 浏览次数8
  • 留言咨询
详细说明
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其中提及,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强化资金管理,对放贷资金实施专户管理,所有放贷资金必须进入放贷专户,所有贷款发放和本息回收必须通过放贷专户。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向地方金融管理机构报备放贷专户,并按要求定期提供放贷专户运营报告和开户银行出具的放贷专户资金流水明细。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利用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职工、关联人员个人账户发放和回收贷款。校对:祝甜婷
该企业最新微商机
 
更多>最新产品信息:
联系方式

您还没有登录,请登录后查看详情

推荐资讯
博客圈
微商机
老姚之家 | 灯饰之家 | 电气之家 | 全景头条 | 照明之家 | 防水之家 | 防盗之家 | 区快洞察 | 天津建材 | 北京建材 | 上海建材 | 重庆建材 | 广州建材 | 韶关建材 | 云浮建材 | 中山建材 | 清远建材 | 阳江建材 | 河源建材 | 汕尾建材 | 梅州建材 | 肇庆建材 | 茂名建材 | 湛江建材 | 江门建材 | 珠海建材 | 汕头建材 | 潮州建材 | 揭阳建材 |
建材 | 建材之家 | 社区中心 | 关于我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sitemap | 粤ICP备2023133656号
(c)2015-2018 ByBc.CN 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老姚之家